【临沂邮件处理中心AI视频及安防监控系统、电视墙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2024-10-31来源: 临沂邮件处理中心AI视频及安防监控系统、电视墙采购项目(三次) 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临沂邮件处理中心AI视频及安防监控系统、电视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临沂邮件处理中心AI视频及安防监控系统、电视墙采购项目(三次) 2、 招标编号:HCJSZB-2024-013 3、 项目内容:该项目内容为临沂邮件处理中心AI视频及安防监控系统、电视墙采购。 采购清单如下: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227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 其他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质保期:系统设备在最终验收后应有3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完整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省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至今安防监控项目业绩,金额1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结算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总价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租赁期)满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2)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3)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 (14)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注: 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联系招标代理人采用线下公对公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下列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按照平台认可格式上传,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提供符合公告招标公告中“5、投标人资格条件:2)”相关内容及证明材料。 为保证投标人顺利报名完成,请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最晚时间在报名截止前两个小时上传,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不足两个小时,造成因资料审核未通过或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4年11月15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开标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开标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招标) 1)《》(http://) 2)《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 3)《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4)《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上同时发布。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5日 10、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机构/采购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 邮 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 董经理 电 话:13953127127、0531-87039399 --户名: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五路支行 --账 号: 1602111819000043315 --电子邮件:huachunzx@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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