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2024-10-3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该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按每箱单价费用报价。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售价:300元。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电子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联系电话、邮箱等。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采购人: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9号邮政大厦 项目联系人:胡明宸 电 话:024-42869075 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于洁 电话:15841415877 详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户名: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账 号:21050165610100000384 电子邮件:2214257546@qq.com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30元/箱,按每箱单价费用报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有效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该项目终止。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该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按每箱单价费用报价。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售价:300元。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电子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联系电话、邮箱等。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9号邮政大厦 项目联系人:胡明宸 电 话:024-42869075 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于洁 电话:15841415877 详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户名: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账 号:21050165610100000384 电子邮件:221425754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