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青岛市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出租项目2024-11-0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青岛市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出租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627-24QD0132502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27-24QD01325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市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出租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市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出租项目 2、招标范围:青岛市分公司位于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其建筑结构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房产证建筑面积2440.6㎡,现已出租一层部分房屋面积约200㎡,拟对剩余房屋2240.6㎡对外进行公开招租;详见招标文件。 3、出租期限:5年。 4、拦标底价:本项目拟出租期限为5年,年租金45.4708万元,总租金为227.354万元。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报名将被拒绝。 6、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本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 11 月 01 日至2024年 11 月 0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7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shandongzhaobiaoqd@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编辑版);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③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承诺书; ④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应本人身份证(为便于联系,请同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文件费打款账户: 公司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5684865Q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 账号:227305483177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及签到:2024年11月21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2)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 (2)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7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等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5室 项目联系人:王伟、田佳 电 话:13869899592 户 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 账 号:227305483177 电子邮件:shandongzhaobiaoqd@163.com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服务。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该费用。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评标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6.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予以确认。 6.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6.4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一次性提出,并在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8.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 11.2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11.3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种填报。
13.1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3.3投标保证金使用人民币表示,并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方式递交。 13.4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 13.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 13.7若发生下列情况,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 2)投标人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要);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4.1投标文件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响应将被否决。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3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15.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5.4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每本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16.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6.3如果未按16.1和16.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人/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7.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代理机构可按照第6款的规定修改采购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报价截止日期履行。 17.3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地点。 17.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代理机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1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文件”字样。 19.3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至14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按13.7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0.1递交投标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中标投标人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评审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0.2在开标和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方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投标过程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21.1评审原则:
21.2评审办法:
22.1评标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包括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等,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22.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
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顺序选择第一名为中标投标人,综合评分第二的为候补中标人。 如中标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合同期内无法履约,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候补中标人确定为递补单位。
24.1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根据21条中规定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投标人。 24.2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公示期为3天。(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24.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授予合同
26.1除第25款规定外,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最高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与报价由高到低排名其后一位的投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6.2如招标人发现中标投标人在投标、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拒绝该中标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7.1招标人及评标小组有权进一步审查中标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7.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响应。在此情况下,评标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8.1招标人/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确认。 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见合同草案。
中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人/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采用集团公司合同标准文本,由青岛分公司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收取中标投标人1个月房租为履约保证金并发起合同审批,组织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按合同根据实际业务量结算付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致:(招标人/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产品/服务的招标公告(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据此函,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日 期 2、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
3、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8、企业情况信息表
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 /招标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10、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12、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投标人须在此表“招标文件要求”中填写招标文件中相应全部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一、项目说明: 房屋基本情况:青岛市分公司位于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其建筑结构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房产证建筑面积2440.6㎡,现已出租一层部分房屋面积约200㎡。为盘活资产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拟对剩余房屋2240.6㎡对外进行公开招租。 二、承租人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及个人信息。 2.有按时支付租金的能力。 3.承租方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承租方不得经营违法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本项目范围内。 5.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不可转租。 6.承租方应遵守租赁合同中各项条款。 7.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物的用途。 8.出租房屋水电、物业费由承租方负责与物业公司联系,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为租赁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管理,不做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身安全的活动,租赁标的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三、拦标底价: 本项目年租金45.4708万元,租期为5年,总租金为227.354万元。 注:投标报价低于每年的拦标底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房租。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青岛市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出租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627-24QD0132502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市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27-24QD01325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市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出租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市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出租项目 2、招标范围:青岛市分公司位于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其建筑结构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房产证建筑面积2440.6㎡,现已出租一层部分房屋面积约200㎡,拟对剩余房屋2240.6㎡对外进行公开招租;详见招标文件。 3、出租期限:5年。 4、拦标底价:本项目拟出租期限为5年,年租金45.4708万元,总租金为227.354万元。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报名将被拒绝。 6、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本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 11 月 01 日至2024年 11 月 0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7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shandongzhaobiaoqd@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编辑版);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③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承诺书; ④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应本人身份证(为便于联系,请同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文件费打款账户: 公司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5684865Q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 账号:227305483177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及签到:2024年11月21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2)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 (2)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7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等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5室 项目联系人:王伟、田佳 电 话:13869899592 户 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 账 号:227305483177 电子邮件:shandongzhaobiaoqd@163.com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服务。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该费用。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评标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6.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予以确认。 6.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6.4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一次性提出,并在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8.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 11.2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11.3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种填报。
13.1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3.3投标保证金使用人民币表示,并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方式递交。 13.4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 13.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 13.7若发生下列情况,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 2)投标人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要);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4.1投标文件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响应将被否决。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3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15.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5.4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每本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16.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6.3如果未按16.1和16.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人/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7.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代理机构可按照第6款的规定修改采购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报价截止日期履行。 17.3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地点。 17.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代理机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1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文件”字样。 19.3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至14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按13.7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0.1递交投标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中标投标人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评审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0.2在开标和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方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投标过程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21.1评审原则:
21.2评审办法:
22.1评标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包括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等,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22.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
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顺序选择第一名为中标投标人,综合评分第二的为候补中标人。 如中标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合同期内无法履约,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候补中标人确定为递补单位。
24.1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根据21条中规定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投标人。 24.2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公示期为3天。(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24.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授予合同
26.1除第25款规定外,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最高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与报价由高到低排名其后一位的投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6.2如招标人发现中标投标人在投标、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拒绝该中标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7.1招标人及评标小组有权进一步审查中标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7.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响应。在此情况下,评标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8.1招标人/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确认。 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见合同草案。
中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人/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采用集团公司合同标准文本,由青岛分公司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收取中标投标人1个月房租为履约保证金并发起合同审批,组织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按合同根据实际业务量结算付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报价基本文件 1、报价函 致:(招标人/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产品/服务的招标公告(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据此函,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日 期 2、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
3、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8、企业情况信息表
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 /招标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10、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12、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投标人须在此表“招标文件要求”中填写招标文件中相应全部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一、项目说明: 房屋基本情况:青岛市分公司位于市北区嘉禾路43号房屋,其建筑结构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房产证建筑面积2440.6㎡,现已出租一层部分房屋面积约200㎡。为盘活资产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拟对剩余房屋2240.6㎡对外进行公开招租。 二、承租人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及个人信息。 2.有按时支付租金的能力。 3.承租方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承租方不得经营违法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本项目范围内。 5.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不可转租。 6.承租方应遵守租赁合同中各项条款。 7.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物的用途。 8.出租房屋水电、物业费由承租方负责与物业公司联系,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为租赁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管理,不做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身安全的活动,租赁标的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三、拦标底价: 本项目年租金45.4708万元,租期为5年,总租金为227.354万元。 注:投标报价低于每年的拦标底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房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