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件处理中心项目(一期)新建配电工程】招标公告2024-11-11来源: 石家庄邮件处理中心项目(一期)新建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石家庄邮件处理中心项目(一期)新建配电工程,招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邮件处理中心项目(一期)新建配电工程。 2.2 招标范围:新建配电工程主要包括:外电源接入施工、配电室内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验收、正式送电的全部交钥匙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3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60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式送电。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通过供电管理部门验收并正式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资质,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丰富现场施工经验,注册在本单位(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社保); 3.1.3信誉要求:(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投低压柜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高压柜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高压柜、低压柜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投标人所投高压柜、低压柜为原型产品品牌商授权产品,则投标人还须提供原型产品品牌商针对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年 11 月 15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相应资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用后(具体内容见招标公告“4.3其他说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s://cg.11185.cn/,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由投标人从公司账户转入代理公司银行账户(注明项目名称),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户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县支行,账号:913000010037963381”,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或拨打电话:400-898-888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 日9时30分,地点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远程电子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后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126号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科瀛智创谷25号 邮 编:050000 邮 编:050081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 系 人:高聪 电 话:0311-88610129 电 话:0311-83662215、1813205525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24138358@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县支行 账 号: 账 号:91300001003796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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