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公开招标公告2024-11-13来源:中国邮政网 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 2.2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40785001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漯河市召陵区龙江路与阳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处,项目占地约106亩,核定建设规模37112.92平方米,生产主楼上下两层,建筑面积约33823.50㎡(含上二层汽车坡道),包含生产辅助楼、配电室、门卫室等。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及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监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如下所示: 施工标段: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建设中施工图纸包含的施工建设内容及相关补充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 监理标段: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配套房屋、室外配套建设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保修阶段)。 2.5工程质量要求:施工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监理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2.6施工标段工期要求:400日历天;监理标段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包含工程变更等造成的工期延误)。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1.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之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投标企业缴纳的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入职的从入职当月起计),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1.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 3.1.5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1.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8其它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1.9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3.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 3.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2.5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2.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2.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1 投标人需要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2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场主体专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三)-2(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hnggzy.ne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5.5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7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95-29227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九如路交叉口中科金座8楼 联 系 人:娄先生、王女士、李女士 电子邮箱:hnjdzb6@126.com 电 话:0371-65928005、0371-65928319 8、监督管理机构 监督部门:漯河召陵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5-2600333 202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