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GKZB-2025-06-01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伙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6.579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6.579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冻货类、豆制品类、干调类、蛋类、肉类、水产品类、果蔬类等食材供货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预算金额3265798.00元(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且具备食材销售范围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具有近3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近3个月(连续)完税证明、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地区新城街道解放中路10号体育馆东看台二楼8号 方式:供应商可采取现场当面递交报名材料或以发送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方式向各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北大街1号一家亲大厦(新华书店旁)5楼公信公证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企业鲜章,线上报名时需将原件扫描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发送到邮箱423326077@qq.com。报名时的材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的通过或合格。 特别提示: ①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③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④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河南路46号(西城客运站对面) 联系方式:15292522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大源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建设路美家物流园B号楼一至二层1030号商铺 联系方式:高文玲18399213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玲 电 话: 18399213687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