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GSZB25C0110D二、项目名称: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
合同包2(联和街文化站场地租赁服务):
合同包3(联和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合同包4(联和街科学城网格工作站场地租赁服务):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八斗社区经济联合社)
合同包2(联和街文化站场地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州云驿房产租赁有限公司)
合同包3(联和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州永佳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合同包4(联和街科学城网格工作站场地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州泰菱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石清、严海娟、张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
合同包2(联和街文化站场地租赁服务):
合同包3(联和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合同包4(联和街科学城网格工作站场地租赁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2.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采购合同履行期满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2、说明: (1)上述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将于2025年7月31日期满,为确保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拟申请续租一年,本次合计租赁面积约6401.38平方米,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2,312,510.16元。 (2)拟续租的房屋作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使用多年,已为广大群众所熟知,方便群众办事。 (3)继续租赁上述办公用房,可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投入,减少重新选址、改造装修、办公设备购置、场所搬迁、专用网络迁改等成本的再投入。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本项目拟继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9号凯得金融中心C4栋8—12层 联系方式:020-62983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 联系方式:020-88528863、020-885263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先生、吴小姐 电 话:020-88528863、020-88526352 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1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