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淳安县补充耕地入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12
- 标签:中心
- 位置: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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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淳安县补充耕地入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采购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2日 17:11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正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炜,杨丽娟,叶卫连,方小荣 | 总中标金额 | ¥1.488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方勇玲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58591219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9601369 | 代理机构名称 | 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综合大楼三楼303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58591219 |
一、项目编号:HZYS[2025]026GK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补充耕地入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综合单价:调查方案编制:14880元/份,现场采样及监测(9项必检项:包括pH值、镉、汞、砷、铅、铬、铜、镍、锌):1180 元/个,国家标准选检3项: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并[a]芘):3元/个,调查报告编制:14880元/份,调查报告专家函审:1500 元/份,调查报告专家结果论证:1500元/份 | 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银湖花苑4号楼3楼301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淳安县补充耕地入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采购项目 | 淳安县补充耕地入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采购项目 |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补充耕地项目(含恢复)立项选址、项目移交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函〔2025〕63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选址核查内容,受污染土地不得开垦为耕地。根据文件要求,开展淳安县补充耕地入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包括调查方案的编制、现场采样及监测、调查报告的编制、调查方案专家函审、调查报告专家结果论证等内容 | 1.中标人应当对调查作业情况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在合同正常终止后全部移交给采购人保管。2.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全套成果报告4份,电子成果1套。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再行要求成交供应商补充,补充资料不再另计费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淳安县补充耕地入库任务完成为止,服务期限以全县耕地功能恢复2.8万亩完成为止或按照省市补充耕地入库任务情况按实际需求确定(原则上服务期不少于3年)。 |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正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炜,杨丽娟,叶卫连,方小荣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1 | 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76.0 | 70.0 | 69.0 | 77.0 | 73.0 | 73.0 | 6.11 | 79.11 | 1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70.0 | 67.0 | 64.0 | 64.0 | 70.0 | 67.0 | 2.22 | 69.22 | 1 | 中煤浙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 68.0 | 55.0 | 63.0 | 60.0 | 68.0 | 62.8 | 5.87 | 68.67 | 1 |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69.0 | 58.0 | 62.0 | 63.0 | 68.0 | 64.0 | 1.97 | 65.97 | 1 | 浙江中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38.0 | 41.0 | 37.0 | 44.0 | 38.0 | 39.6 | 11.15 | 50.75 | 1 | 浙江楚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9.0 | 29.0 | 28.0 | 34.0 | 32.0 | 30.4 | 3.15 | 33.55 |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按预算价)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832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锡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01369 质疑联系人:姜爱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3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综合大楼三楼3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勇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8591219 质疑联系人:钱宏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984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