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DSA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3740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DSA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一、医疗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维保单价/年 | 维保年份(年) | 维保总价 |
1 | 血管机 | 7B20 | 飞利浦 | 120万元 | 2 | 240万元 |
★二、设备保修要求
(一)、血管机招标参数
1、合同期内白金保并保证保修所需的所有零配件及备件为手续齐全的原厂配件且更换进口配件,配件供应 100% 保障。
2、在合同期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预防性保养。保养服务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运行状态、影像质量、设备除尘、设备性能检测等全面维护,并提供每次保养的保养报告单由维修方、使用科室、管理科室三方签字确认。
3、维修:每次维修详细记录维修内容及过程,形成维修报告单,由维修方、使用科室、管理科室三方签字确认。
4、每日巡检:每天7点半前完成巡检工作,排除故障隐患。形成巡检记录及巡检报告单由维修方、使用科室、管理科室三方签字确认。
5、合同期内的开机率≥95%。
6、常规配件更换时间为48小时以内。贵重配件更换时间为96小时以内。
7、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期内365 天故障报修, 10分钟内响应,20分钟内到达故障设备所在科室;非工作时间1小时到达。
(二)、驻场工程师人数、资历:
总计驻场人数 | 1人 | 驻场工程师资历 |
驻场工程师 | 1人 | 具有3年以上维修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院方认为驻场工程师技术能力不能满足医院要求,院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驻场工程师,需在7日内更换完毕。且未经院方允许,中标方不能随意更换驻场工程师。如中标方不能在满足院方要求,将依据事实情况扣除中标方服务费。具体扣除费用以合同签订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署,服务期限以年为单位,每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23时59分至2025年07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0.00元每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00.00元每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16-41972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0416-3633666
邮箱地址:zjxm36336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10802500000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16-363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