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第二高级中学原辅食材及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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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原辅食材及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汉阴县第二高级中学 | 行政区域 | 汉阴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4日 14: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09:00 | 开标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预算金额 | ¥489.26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90938129 | 采购单位 | 汉阴县第二高级中学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阴县城关镇太平村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619159765 | 代理机构名称 |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2号楼6单元10820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90938129 | 附件: | 附件1 | 采购清单 |
项目概况 原辅食材及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AKCG(2025)第16号 项目名称:原辅食材及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92,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原辅食材): 合同包预算金额:4,255,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55,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教育服务 | 汉阴县第二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食堂原辅食材(除教育局集采的七大类)供应配送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55,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开学日期8月10日)至2026年春季学期末(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食堂劳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37,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7,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高中教育服务 | 食堂劳务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7,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开学日期8月10日)至2026年春季学期末(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原辅食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合同包2(食堂劳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原辅食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0)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肉类还需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合同包2(食堂劳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0)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太平村 联系方式:15619159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广场2号楼6单元10820 联系方式:18590938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590938129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