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净月区新增道路保洁及冬季清雪服务项目的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ccjy-[2025]-00050-WLFW202506-048。 2.项目名称:净月区新增道路保洁及冬季清雪服务。 3.总预算金额:17844000.00元,5948000.00元/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6.服务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7.服务范围:新增道路、方砖步道、绿化带总面积约65.58万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38.73万平方米,方砖步道4.81万平方米,绿化带面积22.04万平方米;清扫长度124953.98米,冲洗长度62476.99米,挡墙清洗长度28064米;冬季清雪面积43.54万平方米,运雪面积43.54万平方米。 8.服务内容:①保洁员服务:城区新增道路、方砖步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清运城区偷倒的生活垃圾工作,冬季清雪(含配备清雪司机)及冬季运雪等工作。②机械化清扫保洁:每天按照要求对保洁范围内进行机械清扫降尘作业。洗扫作业根据具体道路分级,快速路、一级街路、二级街路每天二次清扫道路两侧,三、四级街路按要求每天清扫道路边石。道路降尘洒水作业快速路、一级街路、二级街路每天每天二次进行道路降尘,三、四级街路按要求进行道路降尘。挡墙清洗车工作期间循环清洗快速路挡墙。道路宝工作期间循环清扫快速路。③城区冬季清雪:负责城区内快速路、一级街路、二级街路、三级街路、四级街路、方砖步道、停车泊位等公共区域的清雪、运雪工作。 9.服务时间:服务期限3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10.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详见第五章项目招标需求附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有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的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类保险。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的投标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和联系方式。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政采云开标会议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各供应商在此时间前不可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5、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投标工具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工具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会议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分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内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站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获取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红梅街1号 联系人:杨晓敏 联系方式:0431-845324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联系人:石堃 联系方式:15714304043(办公电话) 3.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84532377 来源: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石堃 复审:张强 终审:王茜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