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马营镇凉泉村健身中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3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H采字【BJ20250605】号 项目名称:马营镇凉泉村健身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马营镇凉泉村健身中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93,241.7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马营镇凉泉村健身中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马营镇凉泉村健身中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至 2025年07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提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2、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首页〉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项目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新苑路新起点A区11号楼旭光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917-2792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5室 联系方式:0917-35209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秦蛟 电话:0917-3520913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6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