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经开区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DSZ-2025-ZC00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概况 2025年经开区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路与洞庭一街交口西路南泰达科技发展集团科技发展中心2栋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SZ-2025-ZC006 项目名称:2025年经开区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万元 最高限价:6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8 | 28 | 其他咨询服务 | 2025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2包 | 是 | 34 | 34 | 其他咨询服务 | 2025年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到 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路与洞庭一街交口西路南泰达科技发展集团科技发展中心2栋7楼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到代理机构地址进行项目登记。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路与洞庭一街交口西路南泰达科技发展集团科技发展中心2栋7楼7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路与洞庭一街交口西路南泰达科技发展集团科技发展中心2栋7楼7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2、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宝信大厦 联系方式:022-25203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路与洞庭一街交口西路南泰达科技发展集团科技发展中心2栋7楼 联系方式:13752693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亚 电 话:1375269372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