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六幼儿园10千伏电外力网及校区低压线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B-2025-ZC039(2025750)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六幼儿园10千伏电外力网及校区低压线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02699.58 最高限价(元):1102699.5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六幼儿园10千伏电外力网及校区低压线路改造工程 数量:1预算金额(元):1102699.58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国家电网和八钢三供一业对八钢片区电力改造的要求,原有八钢6千伏高压电力设备,统一改造为国家电网10千伏高压电力。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六幼儿园10千伏电力外网及校区低压线路维修改造工程,具体改造内容,本工程新建400kVA箱变1台,含高压柜4面,10kV接线方式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GGD型低压柜7面,挂表柜1面,0.4kV接线方式为单母线接线方式:SCB13-400/10/0.4型干式变压器一台。本工程新建箱变基础及箱变围栅各1座。高压部分新建电力转角井一座,新建4孔电力排管70米。新建400kVA箱变进线电缆选用ZC-YJV22-8.7/15-3*70mm²型,路径全长353米,电缆长度约425米。本工程低压出线部分新建4孔电力排管50米,新建300*150型桥架180米,敷设YIV22-0.4/1-4*185+1*95mm²型电缆,路径长度230米,电缆长度约28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磋商补充文件及全套施工图纸(总图、电气等专业设计)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改造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0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六幼儿园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启蒙路7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建投大厦1609室 联系方式:0991-3776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杰 电 话:0991-377666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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