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5000091二、项目名称:龙华镇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二次)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诚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水波、王春梅、李元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采取固定价收取18000元。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监管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5705226,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9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山县龙华镇场镇 联系方式:15729869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联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王府井7幢1单元1层14号 联系方式:186082827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琴 电话:18608282707 四川联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3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