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HYHZ2025-73 二、项目名称:采购湖剧创作演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石川(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钱八虎,姚高峰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拟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根据《关于组建湖剧传习中心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会议精神,2021年7月,湖州湖剧传习中心于7月23日正式登记成立,单位性质为市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单位。该中心作是湖剧传承发展的特设专业机构,将承担全市湖剧保护与发展工作,从事湖剧创作、演出的策划、签约及执行等相关工作。湖剧作为浙北地区唯一戏曲曲种,是湖州的重要文化标识,具有典型的地方特色。而湖州湖剧传习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符合提供湖剧演出服务和具备湖剧创作及演出能力专业机构。在提供湖剧创作与演出服务上,能更好结合当地地方文化和特色,融入浙北地方文化元素,提升作品品质。同时,作为浙北本地专业机构,利用已有的资源,可减少项目前期需求调研阶段人力和物力投入,节约项目资金。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规定要求。“采购湖剧创作演出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实施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湖州湖剧传习中心实施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 址: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399967 质疑联系人: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2399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治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98738 质疑联系人:何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987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采监处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