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姬石镇范寨村桥梁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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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姬石镇范寨村桥梁建设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08日 11:2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8月21日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预算金额 | ¥60.838908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常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39513980 | 采购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政文路1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95-6782616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天百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湘江西路D4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39513980 |
公告内容文档 | 项目概况 2025年姬石镇范寨村桥梁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漯示范采磋商采购-2025-15 | 2、项目名称:2025年姬石镇范寨村桥梁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608,389.08元 | 最高限价:608389.08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20250036001 | 2025年姬石镇范寨村桥梁建设项目 | 608389.08 | 608389.08 | 是 | 608389.08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2025年姬石镇范寨村桥梁建设项目,重建村内一座长约38米、宽约6米双孔桥。 (2)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4)缺陷责任期:1年 (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备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8月11日 至 2025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人民政府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政文路1号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95-67826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天百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湘江西路D4号 | 联系人:常女士 | 联系方式:1393951398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 联系方式:139395139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