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JYZC2025081205090 项目名称: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99,245.5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99,245.57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至 2025年09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该项目采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甘肃省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甘肃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注:供应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开始之前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将哈希编码上传至“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开标组织人员点击“开始开标”后,供应商(投标人)将加密的投标文件(.tbsx)上传至“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准备好加密的投标文件(.tbsx),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系统,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强调: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 供应商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如供应商个人问题,在开标时未及时上传加密响应文件(.tbsx)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开评标系统如有疑问可与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李锦春,联系电话:0931-4267890); 2.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3.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根据张公管办〔2023〕1号文件要求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入场诚信承诺的通知,施工企业在参加市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提交《诚信承诺书》; 5.非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6.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最高限价:3199245.57元(叁佰壹拾玖万玖仟贰佰肆拾伍元伍角柒分)。其中土建部分:1424203.57元(壹佰肆拾贰万肆仟贰佰零叁元伍角柒分)、设备部分:1775042元(壹佰柒拾柒万伍仟零肆拾贰元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泽县新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泽县新华镇新华街 联系方式:15309465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张掖市前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掖市临泽县健康路293号 联系方式:181936455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193645552 张掖市前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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