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旺力城消防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500-00444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旺力城消防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10000
最高限价(元):2713578.74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旺力城消防维修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达到验收(评估)标准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布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4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www.ln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时00分至2025年08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证书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者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单独密封完好的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且加密的备份文件(1份),同时提交“关于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的承诺函(单独密封,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及CA证书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及自行报价。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自通知供应商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 (2)因供应商原因或者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自通知供应商解密时起30分钟内)、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报价(自通知供应商上传二次报价时间起30分钟内)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6、请供应商线上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能及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 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枫街社会治理管理指挥中心
联系方式:024-66130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方式:024-22564554
邮箱地址:LNCTZ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32972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金荣
电 话:024-2256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