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海晏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鸿昊竞磋(工程)2025-040 项目名称: 海晏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10102.33 最高限价(元): 410102.33 标项名称: 海晏县公安局拘留所改造维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10102.33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屋面、大门、会见室、放风区、地面、门窗、室外保温等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施工工期:50天(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万达SOHO4号楼7楼10701室(北城七区广场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晏县公安局 地 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公安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970-863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7楼10701室(北城七区广场对面) 联系方式:0971-3639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971-363952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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