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黄吴路马家村桥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黄吴路马家村桥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502000058 公共资源编号:NY-ZC-20250815-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黄吴路马家村桥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2.339023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黄吴路马家村桥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对宁阳县泗店镇黄吴路马家村桥进行危旧桥梁改造,改建后桥梁全长54.04米,全宽1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磋商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3方式:自行下载,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磋商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1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4.3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五、开启 时 间:2025年8月29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5631357。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王永志,联系方式:0538-2931588。 3、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阳县县城东街139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538-568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8-2931588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