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关于委托第三方参与实施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经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32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关于委托第三方参与实施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经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关于委托第三方参与实施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经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0.5931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由具备5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担任,且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全部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供应商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6日,每天00时至23时59分59秒; 2.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3.提交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申请人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解密成功; 投标操作流程: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申请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申请人》进行投标操作。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申请人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由“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2.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 (2)CA 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 CA 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 CA 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帮助。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朱贺同 电 话:0431-81501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项目联系人:胡月峥 电话:0431-81501513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监督联系方式:0431-81501645 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0431-81888992/818887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