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212172010-0019920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锡强,胡俊琼,王卉,戴民,屠天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中标金额的1.3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6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鑫泽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企业提供了较好的技术参数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提供的样品材质优良、制作精良,经现场进行的遮光和燃烧试验检查,均符合要求,且提供的轨道材质优良。经综合评审得分最高,故推荐为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宛平南路600号 联系方式:021-52219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16621250648、18116365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夏、倪玥、姜诚东 电 话:16621250648、18116365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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