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其他服务 | 运营团队人员 |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体验推广中心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一)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全体服务团队的制服费。 (二)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委托实施,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关系手续合法、正当、齐备,不存在劳动纠纷情况,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四)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通过国家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责任时,超过社会保险赔偿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医疗待遇、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伤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其安排在本项目中的服务人员的基本劳动保障。如因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采购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对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采购人有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要求不随合同期限终止,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八)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1-1 | 其他服务 | 宣传费 |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体验推广中心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一)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全体服务团队的制服费。 (二)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委托实施,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关系手续合法、正当、齐备,不存在劳动纠纷情况,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四)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通过国家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责任时,超过社会保险赔偿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医疗待遇、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伤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其安排在本项目中的服务人员的基本劳动保障。如因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采购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对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采购人有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要求不随合同期限终止,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八)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1-1 | 其他服务 | 产业生态活动组织费用 |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体验推广中心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一)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全体服务团队的制服费。 (二)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委托实施,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关系手续合法、正当、齐备,不存在劳动纠纷情况,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四)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通过国家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责任时,超过社会保险赔偿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医疗待遇、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伤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其安排在本项目中的服务人员的基本劳动保障。如因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采购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对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采购人有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要求不随合同期限终止,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八)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1-1 | 其他服务 | 服装费 |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体验推广中心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一)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全体服务团队的制服费。 (二)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委托实施,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关系手续合法、正当、齐备,不存在劳动纠纷情况,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四)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通过国家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责任时,超过社会保险赔偿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医疗待遇、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伤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其安排在本项目中的服务人员的基本劳动保障。如因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采购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对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采购人有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要求不随合同期限终止,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八)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1-1 | 其他服务 | 设备维护费 |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体验推广中心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一)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全体服务团队的制服费。 (二)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委托实施,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关系手续合法、正当、齐备,不存在劳动纠纷情况,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四)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通过国家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责任时,超过社会保险赔偿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医疗待遇、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伤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其安排在本项目中的服务人员的基本劳动保障。如因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采购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对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采购人有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要求不随合同期限终止,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八)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1-1 | 其他服务 | 展示内容动态更新费用 |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体验推广中心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一)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全体服务团队的制服费。 (二)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委托实施,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关系手续合法、正当、齐备,不存在劳动纠纷情况,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四)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通过国家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责任时,超过社会保险赔偿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医疗待遇、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伤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其安排在本项目中的服务人员的基本劳动保障。如因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采购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对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采购人有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要求不随合同期限终止,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八)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1-1 | 其他服务 | 场地水电费、网络费 |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体验推广中心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一)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全体服务团队的制服费。 (二)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委托实施,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关系手续合法、正当、齐备,不存在劳动纠纷情况,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四)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通过国家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责任时,超过社会保险赔偿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医疗待遇、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伤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其安排在本项目中的服务人员的基本劳动保障。如因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采购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对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采购人有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要求不随合同期限终止,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八)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1-1 | 其他服务 | 办公耗材费 |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体验推广中心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一)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全体服务团队的制服费。 (二)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委托实施,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关系手续合法、正当、齐备,不存在劳动纠纷情况,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四)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通过国家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责任时,超过社会保险赔偿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医疗待遇、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伤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其安排在本项目中的服务人员的基本劳动保障。如因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采购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对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采购人有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要求不随合同期限终止,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八)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1-1 | 其他服务 | 保洁用品费 |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体验推广中心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一)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全体服务团队的制服费。 (二)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委托实施,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关系手续合法、正当、齐备,不存在劳动纠纷情况,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四)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通过国家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责任时,超过社会保险赔偿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医疗待遇、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伤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其安排在本项目中的服务人员的基本劳动保障。如因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采购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对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采购人有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要求不随合同期限终止,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八)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1-1 | 其他服务 | 综合耗材费 |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体验推广中心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一)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全体服务团队的制服费。 (二)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委托实施,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关系手续合法、正当、齐备,不存在劳动纠纷情况,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四)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通过国家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责任时,超过社会保险赔偿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医疗待遇、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伤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其安排在本项目中的服务人员的基本劳动保障。如因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采购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应对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采购人有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要求不随合同期限终止,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八)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