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28721
二 、 项目名称:矿产资源地质岩心保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矿产资源地质岩心保护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矿集团地质资料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大古城街11-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元)
评审报价:2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矿产资源地质岩心保护项目
服务类
名称:矿产资源地质岩心保护项目(C10010000采矿业服务)
服务范围: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1号)、《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4〕4号)等规定,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对矿产资源勘查的原始地质编录和图件、岩矿芯、测试样品、标本等其他实物资料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和保存,推进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工作,履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职责。结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化建设和地质资料管理的要求,对已整理入库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做好日常规范化管理及提供社会化服务;对重要的实物地质资料及提取的信息进行管理、展示,为地质教学、科学普及、地球日宣传等重要活动提供基地。 2.具有满足未来5年以上岩矿心等实物地质资料保管的库房及室外大型实物地质资料标本展示园场地。 3.提供满足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实际工作需要的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专职人员。
服务要求:(一)提供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基本要求 为节约采购人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应位于沈阳市区附近,交通便利,库房集中设置,自成一区,同时设置实物资料临时周转库房。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和临时周转库房内供水、供暖、供电齐全,符合实物地质资料存放保管条件。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可保管实物岩心数量大于或等于40万米,样品数量大于或等于40万件。 1.库房及办公环境 库房内外墙体粉刷,内墙粉刷大白,外墙粉刷涂料,地面为硬化地面;办公区墙面粉刷大白,地面铺设瓷砖,卫生间设施齐全,门窗安防措施好。 2.安全监控系统 为保障安全,库房及办公区重点部位需安装监控系统,网络监控摄像机,监视器、并配备交换机、硬盘、壁挂机柜等设备。 3.消防系统 为防火需要,库房及办公区需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4.实物管理设备 配备保管岩矿心的立体货架,标准化的阻燃岩心箱、用于岩心搬运的电动叉车,用于数据采集的岩心扫描仪、岩心清洗等设备;标准化的样品装具(瓶、袋),标本装具等。 (二)其他要求 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4〕4号)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化建设和地质资料管理的要求,对已经入库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岩心、样品等,进行检查维护及提供社会化服务。
服务时间:2025年9月-2026年9月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1号)等规定,履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职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金龙、张洪梅、贾茹、杨丽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矿产资源地质岩心保护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服务类标准的8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5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29 号
联系方式:024-62789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4-22852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金鑫、王森艳、赵琳、律红侠
电 话:024-22852669
十、附件
采购文件:09.0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矿产资源地质岩心保护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矿产资源地质岩心保护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矿集团地质资料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