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3-NJFM-C2025-0005 项目名称:2025年度栖霞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1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2025年度栖霞区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2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7号上城风景北苑16幢1007室“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9-2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7.2投标文件制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7.3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④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 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6资格要求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联系人:魏丰硕 联系电话:025-85664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芾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7号上城风景北苑16幢1008室 联系人:陈庆侠 联系电话:15195910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庆侠 电话:15195910729 附件:JSZC-320113-NJFM-C2025-0005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