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13-QYGS-G2025-0001 项目名称:洪泽区高风险遗留地块及优先监管地块土壤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洪泽区高风险遗留地块及优先监管地块等4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相关材料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4.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10-1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洪泽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 联系人:丁勇 联系电话:0517-87801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泽田生活广场410室 联系人:姚志苹 联系电话:0517-8721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志苹 电话:0517-87213339
附件:JSZC-320813-QYGS-G2025-0001采购文件.doc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pdf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