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非挂网耗材第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13012025000255 项目名称:非挂网耗材第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9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分批次供货。优先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之一则合同终止:(1)合同履约期限内,合同金额用完则合同终止。(2) 履约期限届满则合同终止。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优先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之一则合同终止:(1)合同履约期限内,合同金额(即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用完则合同终止。(2) 履约期限届满则合同终止。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优先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之一则合同终止:(1)合同履约期限内,合同金额(即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用完则合同终止。(2) 履约期限届满则合同终止。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分批次供货。优先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之一则合同终止:(1)合同履约期限内,合同金额用完则合同终止。(2) 履约期限届满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2666926,地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邮编:637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4.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安贞路99号 联系方式:0817-251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项目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联系方式:180815705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斌 电话:18081570577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