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控”评估经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48241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控”评估经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
服务需求响应表-001
包号/序号:001 服务内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控”评估经费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1)对生产工艺流程、用能设备种类较复杂项目开展节能评审。 ★(2)对项目的节能文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能源消费量及指标、生产工艺、用能工序、用能设备、节能措施、对当地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控制指标影响等方面,评审达到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3)整理专家意见,形成评审结论。 ★(4)结合专家意见、评审结论对本项目提出总结性评审成果。 ★(5)项目资料及时归档备案。 | | | |
商务条款偏离表-001
包号: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控”评估经费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评审具体项目的要求)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个项目评审咨询结果由委派项目的招标人组织审核后,按每年按实际业务金额结算一次 | | | |
★4 | 验收标准:《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随项目包一同验收; 验收报告:随项目包一同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5 |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
服务需求响应表-002
包号/序号:002 服务内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控”评估经费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1)对项目(包括菱镁行业等特殊项目)的节能文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能源消费量及指标、生产工艺、用能工序、用能设备、节能措施、对当地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控制指标影响等方面,评审达到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2)整理专家意见,形成评审结论。 ★(3)结合专家意见、评审结论对本项目提出总结性评审成果。 ★(4)项目资料及时归档备案。 ★(5)对项目开展批量节能评审。 | | | | |
商务条款偏离表-002
包号:00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控”评估经费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评审具体项目的要求)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个项目评审咨询结果由委派项目的招标人组织审核后,按每年按实际业务金额结算一次 | | | |
★4 | 验收标准:《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随项目包一同验收; 验收报告:随项目包一同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5 |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
服务需求响应表-003
包号/序号:002 服务内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控”评估经费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1)对生产工艺流程、用能设备种类较简单项目开展节能评审。 ★(2)对项目的节能文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能源消费量及指标、生产工艺、用能工序、用能设备、节能措施、对当地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控制指标影响等方面,评审达到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3)整理专家意见,形成评审结论。 ★(4)结合专家意见、评审结论对本项目提出总结性评审成果。 ★(5)项目资料及时归档备案。 | | | | |
商务条款偏离表-003
包号:00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控”评估经费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评审具体项目的要求)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个项目评审咨询结果由委派项目的招标人组织审核后,按每年按实际业务金额结算一次 | | | |
★4 | 验收标准:《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随项目包一同验收; 验收报告:随项目包一同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5 |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9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zxzb@163.com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详见采购文件格式19),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解密地点不做限制。 4.开标当日供应商现场参加开标。 5.本项目三个包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联系方式:024-86898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86892788
邮箱地址:lnzx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乐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40101040001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
电 话:1864200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