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展2025年互联网新媒体宣传营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48965
项目名称:开展2025年互联网新媒体宣传营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一、项目策划
依托小红书平台官方的热门 IP 项目,以辽宁秋季独特的文旅资源为基础,通过创新且富有吸引力的策划,深度挖掘辽宁秋季美景的魅力,满足旅游用户的多元情绪价值,为游客带来别具一格的旅游体验。致力于在小红书平台打造极具影响力的辽宁秋季旅游热点,塑造辽宁特色网红旅游点位,提升辽宁文旅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助力 “山海有情 天辽地宁” 品牌形象深入人心。
二、具体内容
1.小红书平台内容创作与展示
主题内容策划:围绕辽宁秋季各城市特色,策划爆款打卡地,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生动展现辽宁秋季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与特色美食,引发用户情感共鸣。
2.网红博主合作:邀请小红书平台上旅游、摄影、生活方式等领域的知名网红博主前往辽宁秋季景点实地体验。博主们依据自身风格,创作具有感染力的种草笔记与视频,分享在辽宁秋季旅行中的独特感受与新奇发现,如小众赏秋地、特色民俗体验等,激发用户对辽宁秋季旅游的向往。
3.话题互动:借助小红书平台官方IP项目,在小红书发起辽宁文旅专属话题,鼓励用户分享自己在辽宁的秋季旅行照片、故事与心得。设置丰富的互动环节,提升用户参与度与粘性,让更多用户主动参与到辽宁秋季旅游的宣传中来。
4.小红书线下打卡点位打造:
线下打卡点设置:结合辽宁秋季文旅资源特色与小红书用户偏好设置(在沈阳等辽宁五个以上城市)至少20个线下打卡点,每个打卡点统一风格,融合辽宁文旅 LOGO 与小红书视觉元素,在融入辽宁地域文化元素的同时,实现线下流量向线上小红书平台的转化。
三、服务要求
小红书平台热点话题打造:在服务期内,确保小红书平台上与辽宁文旅相关话题的总曝光量不低于 2000 万。爆款作品创作:创作高质量的小红书文章,实现万赞作品 2 条、5000 赞作品 5 条、千赞作品 20 条的目标。账号涨粉:服务期内,助力辽宁文旅官方小红书账号涨粉不低于 2 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7日21时00分至2025年0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开标,须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磋商会议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六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的,不做投标(响应)无效处理,如遇系统突发故障无法使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或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未能进行评审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取回电子备份文件,未取回的视为放弃。 5.开标时可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如选择现场解密,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提前下载好所需插件)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至开标现场,现场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7.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82859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2836
邮箱地址:lngczbgs220@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淼弘
电 话:024-2338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