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XZ-GK-2025-018 项目名称:2025年红桥区消防救援支队营房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若在服务期内,预算执行完毕,则服务期提前结束;若本项目至服务期满预算金额未全部使用,则合同按约定时效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三级资质有效期届满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职工,其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由投标人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4)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 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 或【2012】 1091 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投标人项目部人员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5)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七)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八)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声明函(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提供原件加盖公章;(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创园1号楼1209-1210号) 方式: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XZ-GK-2025-018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香年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2050110090800001258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开票及账户信息、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xinzezbgl@163.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TJXZ-GK-2025-018报名信息。 (4)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创园1号楼1209-121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桥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与闸桥北路交口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7710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创园1号楼1209-1210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15922141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15922141517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