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HXZJ-C2025-0023 项目名称: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市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工作要求,获取土地、矿产、森林、湿地和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的数量、质量、价格、分布、用途、使用权和收益等数据。在建立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基础上进行经济价值估算,核查、汇总全市资产清查数据,形成资产清查数据库并形成各类报告及图件成果。 1.组织各地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统筹收集苏州市各类资产清查相关基础资料,按县级分解并下发。 2.配合省级开展清查价格体系更新完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县级采集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更新完善所需基础数据资料。 3.开展市级管理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包括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并将成果分解至县级。 4.资产清查成果质检、入库、分离。按照技术标准,对各市(区)提交的数据成果进行内业检查,进行合理性、逻辑性检查。配合部省完成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成果质检核查、入库、分离等工作。 5.建立市级资产清查成果。对各市(区)提供的资产清查成果进行汇总,建立包括2023年基准时点、2024年和2025年更新时点的市级资产清查成果。同时以汇总数据库为基础,编制其他的表格成果、图件成果、收集汇总其他相关材料,最终形成苏州市汇总报告。 6.协助市级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在项目履行过程中,如因采购方原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则项目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3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时间:2025-09-3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甄别较大数额罚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32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4.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6.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7.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具体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供应商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0.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1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1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14.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15.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018号 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0512-65336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202-1206室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 电话:0512-65200462 附件:JSZC-320500-HXZJ-C2025-0023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