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泾阳县人民政府会议室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泾阳县-2025-00014 项目名称:泾阳县人民政府会议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人民政府会议室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4,800.2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人民政府会议室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人民政府会议室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货物、服务类工程类管理端”进行登录,通过“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参与投标活动,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在获取时限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 2.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 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政府采购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 电话如下:西安市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 B 座一楼 咨询电话:029-88661241。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供应商可远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过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 标人操作手册》。4.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因响应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磋商的,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5.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6.为保证本项目开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供应商应确保相关设备能够顺利登录系统并进行操作。新点客服电话:4008503300。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中心街190号 联系方式:029-36222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泾阳县中心街402号 联系方式:029-362201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29-36220106 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19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