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奥体校区表演艺术实训室-装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48867
项目名称: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奥体校区表演艺术实训室-装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07514.24
最高限价(元):1307514.24
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奥体校区表演艺术实训室-装饰
★2、项目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富民南街56号。
★3、建设单位:辽宁教育学院(辽宁教师职业学院)
★4、项目概况:为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关于师专“办学基础薄弱,硬件设施不达标”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决定对闲置的奥体校区艺术表演实训室进行维修改造。
二、图纸
本项目提供图纸(图纸另附)。
三、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另附)
四、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缺陷责任期:一年,一年内工程内容如有质量问题,无偿进行维修维护(更换)。
★4、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6、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7、结算方式:合同价、最终结算价原则上应当与中标价一致,除由于设计变更和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可参照原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其它均应含在风险系数中,不予调整。
★8、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结算完成预留质保金(结算金额的3%),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不计利息)。
★9、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及满足验收过程中的其他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10、响应有效期:90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 (2)中小企业单位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工程采购,要求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14时30分至2025年09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笔记本电脑解密及二次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教育学院(辽宁教师职业学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4-86850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25158333转8130
邮箱地址: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2500706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婷婷、董珊
电 话:024-25158333转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