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慈城中心湖片区污水零直排排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X2025037G 项目名称:慈城中心湖片区污水零直排排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慈城中心湖片区污水零直排排查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慈城中心湖片区污水零直排排查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①项目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排查技术方案、地块管网排查成果、市政管网排查成果、水质检测和水质水量监测成果、技术工作成果等成果资料。②后续技术支持: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后续工程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允许分包部分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40%,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服务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9日00:00至2025年10月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公开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3说明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提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评审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采购活动的,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 2.3.2首次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开启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首次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开启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4开启投标文件注意事项: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响应。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2.3.5其他特别提醒事项: (1)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3)请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项措施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95380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95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至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666号紫林坊艺术馆北门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沛楠、庞港腾、史维祺、王银、赵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 质疑联系人:李柳颖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583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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