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嘉陵江凤县龙口村七组搬迁点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CG-FXFZZ-20250922 项目名称:嘉陵江凤县龙口村七组搬迁点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嘉陵江凤县龙口村七组搬迁点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88,874.7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嘉陵江凤县龙口村七组搬迁点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嘉陵江凤县龙口村七组搬迁点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如未及时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磋商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单位培训实操演示及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4、未完成网上磋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供应商请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 6、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区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宝鸡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3/20231123/d2048104-5dd1-4825-97f0-186cb8450ee5.html。)。 8、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磋商或二次报价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9、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10、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如有最新政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凤县凤州镇学府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7-4717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05室 联系方式:0917-33271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霍翔 电话:0917-3327188 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