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00410-2025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南马路158号院主体建筑维修项目施工总承包 预算金额:413.3507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3.3507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规模及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南马路158号院主体建筑供暖、消防、电气、给排水、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和部分楼层内部装修装饰等,工程涉及总面积约9989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附件1)和招标项目平面图(招标文件附件2)。 (二)工期要求:工期160个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且现场完成移交之日起计算,至甲方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完成全部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四)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报价方式:清单报价。 (七)最高投标限价:4,133,507.15元。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60个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且现场完成移交之日起计算,至甲方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完成全部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消防工程外,其他子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中发生建筑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A座7层705) 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A座7层705)递交购买标书材料或将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13947113323@163.com邮箱,购买标书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6楼2号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A座6层)。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载明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如法人参加投标则提供其身份证)。 4.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申请之日起上一年度的银行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 2025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任意一个月度的企业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招标文件售价及发售账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公对公转账至以下账户,汇款时,用途、备注或摘要等信息填写“标书费”,不得添加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任何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1540 0205 7353 开户行行号:1041 9101 4056 (二)发布公告 1.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88 联系方式:何晓晶;联系电话:0471-6650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A座6层-7层 联系方式:杨智慧;联系电话:13947113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智慧 电 话: 13947113323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