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JK[GK]2025008、交通护栏分区社会化维护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交通护栏分区社会化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101]JK[GK]2025008 项目名称:交通护栏分区社会化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20,000.00元 采购包1(鼓楼区交通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采购包2(台江区交通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采购包3(仓山区交通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采购包4(晋安区交通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2: 供应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3: 供应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4: 供应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应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应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应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应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9-26 至 2025-10-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10-20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汪警官、0591-87027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34层01室东面-1 联系方式: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旭菁、欧文浩、王雨虹 电话:0591-8731881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6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