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渭南市华州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 华州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和《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2024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相关成果,开展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逐级地类核查和全面检查,掌握2024年度华州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 | (1)日常变更调查图斑核实确认。部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下发日常变更调查汇聚集成成果,省厅及时将“国土调查云”平台中的年度变更调查基础数据同步至“陕西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用于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县级应依据核实确认结果将全部日常变更调查图斑纳入年度变更调查,对实地现状发生变化的,按照年度变更调查要求进行变更。(2)实地调查核实举证。负责做好本地区年度变更调查的组织实施、实地调查举证、调查举证成果自检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并对本地区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3)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在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对涉及地类属性及相关图层变更的图斑,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自检合格后于2025年1月5日前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4)配合市级、省级检查。市级、省级组织专业队伍对各县(市、区)报送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对市级、省级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补充完善,确保调查成果的质量,并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通过市级全面检查合格的县级调查成果报部。(5)配合完成国家级核查整改。省厅组织相关市、县,对国家级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图斑进行核实整改,整改结果经省厅核查通过后按要求报部。(6)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自2024年起,“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调整为“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工作内容与指标体系仍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20〕13号)执行,在上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及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省厅组织开展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开展省级数据质量检查、更新入库与汇总分析等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资源分区分类变化情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1、工作成果要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及标准编写。 2、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成果由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并取得批复文件。 | 2,232,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