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6-ZTBC-C2025-0003 项目名称:2025年冶山街道市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78063.52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025年冶山街道市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茶园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核心区自然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并提供近一年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具有验证二维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 3.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CA电子签章)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10-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发布采购公告,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更正公告。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4.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https://njcredit.nanjing.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本工程图纸已上传至百度网盘,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oxEYWilTl4CndIdqBSm6w?pwd=irft 提取码: irft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冶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冶山街道紫藤东路1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77081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EA-2幢1029 联系人:谢玉娟 联系电话:15151871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玉娟 电话:15151871596 附件:2025年冶山街道市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xlsxJSZC-320116-ZTBC-C2025-0003采购文件.doc2025年冶山街道市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清单编制说明.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