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BXM20250036 项目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智能化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智能化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好施工时间,避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3)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智能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通过合同分包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除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分项标的外(具体清单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三、采购项目具体清单”内容),其他分项标的均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分项标的(除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分项标的外)须由中小企业承担(其中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且要求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合同金额达到一定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52.03%),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投标: ①若投标人提供的分项标的全部由中小企业(一家或多家)承担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投标人盖章出具的体现全部中小企业信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请参考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进行填写)。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分项标的不是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担的,投标人须将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2.03%(含)以上份额分包给中小企业(一家或者多家)承担;(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详见公告附件),及投标人盖章出具的体现全部中小企业(含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信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请参考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进行填写) 若投标人作为中小企业承担本项目的部分分项标的,则投标人承担的该部分分项标的可不分包;本项目全部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的比例不能低于合同总金额的52.03%,否则投标无效。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中小企业应符合本项目分项标的对应的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须按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进行填写,投标人请参考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进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智能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2025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系方式:0757-831600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欧小姐 电 话:0757-8316005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