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10062
项目名称: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60000
最高限价(元):2560000
一、项目名称: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
二、预算金额:共计256万元
三、项目概况:以经部审核通过的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的并集(约863平方千米)为工作范围,以详细规划地块作为承载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特征的基本载体,通过集成多维信息构建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对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进行精准分析评估。具体包括工作范围内数据捕获与数据库建设两项任务,通过数据质量检查,并完成数据汇交。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一)项目内容
完成沈阳市863平方千米工作范围内数据捕获与数据库建设两项工作,通过数据质量检查,并完成数据汇交。
1.数据捕获
基于工作范围房屋建筑信息数据整合,选择精细整合方案进行数据整合,获取包含丰富属性信息的城市房屋建筑信息数据库。
2.数据库建设
以城市房屋建筑信息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其他数据资源,从空间几何、功能用途、开发年代、土地状态、综合价值、设施配套等维度构建指标体系,以地块为最小单元,集成城区范围多层级空间单元的指标数据,形成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库。
成果支撑以建筑规模管理为引导的开发强度评估、城市存量国土空间更新潜力评估、国土空间结构优化、城市更新规划编制等工作。
(二)主要成果及技术规格:
1.主要成果
(1)数据库成果
1)城市房屋建筑信息数据库(GDB);
2)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库(GDB)。
(2)报告成果
1)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技术方案;
2)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质量检查报告;
3)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4)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评估分析报告。
(3)元数据成果
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元数据(xlsx)。
(4)其他成果
1)基础信息数据库(GDB);
2)过程成果资料;
3)基础资料清单。
2.技术规格
(1)数学基础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2)主要技术依据
1)GB/T 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
2)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3)GB/T 13989-20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4)GB 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5)GB/T 20258.1-2019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1:500、1:1000、1:2000比例尺
6)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7)TD/T 1063-2021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
8)TD/T 1064-2021 城区范围确定规程
9)TD/T 1066-202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10)CH/T 9008.1-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线划图
11)CH/T 9029-2019 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2.付款条件:签订合同,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并按需求汇交入库,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3日1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5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5楼,西门进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徐曼、潘婷婷、张冬妮
电 话:0243191838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