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50200-XM001 项目名称: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六合村项目行政办公地块(C08)行政办公项目大开间预留区二次结构、安装及装修工程室内装修环保控制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30.0482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0482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空气检测验收合格后且成果文件通过采购人认可的专家评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类资质或专项类资质(检测专项至少包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3.2.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1月5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0-15 至 2025-10-2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29号楼(建设银行楼)二层开标区(北京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3)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采购人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提交至开标地点,现场投标),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投标人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投标文件的密封、提交)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8开标) 投标人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由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推送)、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本级基建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2号 联系方式:李鑫,010-55572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 联系方式:陈莹,15801193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莹 电 话: 15801193568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