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巴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镇巴县林业局 | 行政区域 | 镇巴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9日 19: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康诚建设有限公司(汉台区东一环路中饮国际办公中心8楼820室)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 09:00 | 开标地点 | 康诚建设有限公司(汉台区东一环路中饮国际办公中心7楼703室) | 预算金额 | ¥1176.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康诚建设有限公司经办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6-8888075 | 采购单位 | 镇巴县林业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林业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9167885 | 代理机构名称 | 康诚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中饮国际办公中心8楼820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6-8888075 | 附件: | 附件1 | 政府采购项目备案书.pdf |
项目概况 镇巴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康诚建设有限公司(汉台区东一环路中饮国际办公中心8楼8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HZZB-2025-0918 项目名称:镇巴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92,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92,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92,100.00 | 合同包2(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8,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8,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8,600.00 | 合同包3(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8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88,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三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88,800.00 | 合同包4(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9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四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7,000.00 | 合同包5(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9,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69,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5-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五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9,700.00 | 合同包6(六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2,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52,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6-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六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2,200.00 | 合同包7(七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7,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97,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7-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七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97,700.00 | 合同包8(八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3,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93,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8-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八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93,900.00 | 合同包9(九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9-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九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6(六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7(七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8(八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9(九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m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mm.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2(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m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mm.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3(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m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mm.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4(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m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mm.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5(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m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mm.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6(六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m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mm.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7(七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m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mm.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8(八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m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mm.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9(九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m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mm.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康诚建设有限公司(汉台区东一环路中饮国际办公中心8楼82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康诚建设有限公司(汉台区东一环路中饮国际办公中心7楼703室) 开标地点:康诚建设有限公司(汉台区东一环路中饮国际办公中心7楼7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林业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林业局 联系方式:13909167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康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中饮国际办公中心8楼820室 联系方式:0916-8888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诚建设有限公司经办 电话:0916-8888075 康诚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