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东海县全县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 JSZC-320722-JHZB-K2025-002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11-1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22-JHZB-K2025-0020 项目名称:东海县全县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0.000200万元(采购包1:0.000100万元;采购包2:0.000050万元;采购包3:0.0000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由优惠率报价方式。优惠率是指以最高单价限价为基准进行一定百分比的减让,例:最高单价限价为100元,优惠率为10%,则结算时按100元*(1-10%)=90元。 采购需求: 分包(标段):本项目共三个分包,分包1:20座及以上车辆租赁服务;分包2:10到19座车辆租赁服务;分包3:5到9座车辆租赁服务。车辆类型、数量及驾驶员人数配置要求如下: 分包1:车辆类型、数量及驾驶员人数(人车比需达1:1.3≈0.77及以上)
分包2:车辆类型、数量及驾驶员人数(人车比需达1:1.3≈0.77及以上)
分包3:车辆类型、数量及驾驶员人数(人车比需达1:1.3≈0.77及以上)
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租赁服务最高限单价要求如下: 分包1:20座及以上车辆租赁服务最高限单价
分包2:10到19座车辆租赁服务最高限单价
分包3:5到9座车辆租赁服务最高限单价
说明:各类车型最高限单价包含过路过桥费、泊车费、日常保养费、能耗费、燃油费(充电费)、维修费、车辆年审(检)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餐补、住宿费、保险、相关税金等与出行保障服务(含驾驶员)相关的所有费用。 特殊情况时由采购人直接支付司机住宿和餐费,但不超过省、市、县区现行出差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标准。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东海县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为规范各单位租车行为,降低租车价格,提高公务出行保障能力,根据《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面向社会入围选择车辆租赁服务企业,实现出行便捷安全、费用节约可控、与公车改革后车辆规范管理有效衔接的目标。 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驾驶员,共享租车,随时取用,按次收费,为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出行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科学有效的运营方案及配套管理规章制度,配备车辆规模应当满足公务出行车辆租赁需求,车辆运营资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要求,提供合规合法高效安全的用车服务。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方法与入围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征集人联系,由征集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省级有关部门另有统一征集的,按省级有关部门征集要求及结果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次征集的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见格式十一)。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次征集的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见格式十一)。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次征集的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见格式十一)。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2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3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11-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征集保证金。 2.本征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征集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操作手册》要求获取征集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东海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晶都大道行政中心B3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8-80196382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701号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1536669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工 电话:15366690711
附件:JSZC-320722-JHZB-K2025-0020征集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