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崩口排涝站) | 评估(崩口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崩口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崩口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崩口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崩口排涝站) | 标识建设(崩口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崩口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崩口排涝站) | 监测(崩口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崩口排涝站) | 维修(崩口排涝站) | 1、2楼地板砖空鼓脱落铲除、重新贴地板砖;1、2楼高压电房交接缝底安装不锈钢水槽宽度1米;泵房外墙窗台漏水,防水层处理;楼顶交接缝漏水:交接整条防水层处理;机房整体内墙面批灰油漆翻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大滘口排涝站) | 评估(大滘口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大滘口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滘口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滘口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大滘口排涝站) | 标识建设(大滘口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大滘口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大滘口排涝站) | 监测(大滘口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大滘口排涝站) | 维修(大滘口排涝站) | 电机房、外墙窗台漏水、防水层处理;机房:楼顶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墙身整体批灰油漆。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公洲排涝站) | 评估(公洲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公洲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1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公洲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公洲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1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公洲排涝站) | 标识建设(公洲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公洲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公洲排涝站) | 监测(公洲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公洲排涝站) | 维修(公洲排涝站) | 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西塘尾排涝站) | 评估(西塘尾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西塘尾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1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1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西塘尾排涝站) | 标识建设(西塘尾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西塘尾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西塘尾排涝站) | 监测(西塘尾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2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西塘尾排涝站) | 维修(西塘尾排涝站) | 围墙内外翻新修补墙缝批灰油漆。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2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高基排涝站) | 评估(高基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高基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2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高基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高基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2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高基排涝站) | 标识建设(高基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高基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2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高基排涝站) | 监测(高基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2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高基排涝站) | 维修(高基排涝站) | 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人行道边水沟安装钢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2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龙通排涝站) | 评估(龙通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龙通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2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龙通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龙通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2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龙通排涝站) | 标识建设(龙通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龙通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2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龙通排涝站) | 监测(龙通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3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龙通排涝站) | 维修(龙通排涝站) | 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3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宏远排涝站) | 评估(宏远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宏远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3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3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宏远排涝站) | 标识建设(宏远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宏远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3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宏远排涝站) | 监测(宏远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3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宏远排涝站) | 维修(宏远排涝站) | 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3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坝头排涝站) | 评估(坝头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坝头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3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3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坝头排涝站) | 标识建设(坝头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坝头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3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坝头排涝站) | 监测(坝头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4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螺涌排涝站) | 评估(螺涌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螺涌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4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螺涌排涝站) |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螺涌排涝站) | 对未进行安全鉴定的螺涌排涝站进行等级评定报告编制,如有三类或四类则制订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计划。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8条"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4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螺涌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螺涌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4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螺涌排涝站) | 标识建设(螺涌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螺涌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4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螺涌排涝站) | 监测(螺涌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4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胜利排涝站) | 评估(胜利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胜利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4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胜利排涝站) |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胜利排涝站) | 对未进行安全鉴定的胜利排涝站进行等级评定报告编制,如有三类或四类则制订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计划。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8条"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4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胜利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胜利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4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胜利排涝站) | 标识建设(胜利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胜利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4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胜利排涝站) | 监测(胜利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5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村尾排涝站) | 评估(村尾排涝站) | 收集和整理村尾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5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村尾排涝站) |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村尾排涝站) | 对未进行安全鉴定的村尾排涝站进行等级评定报告编制,如有三类或四类则制订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计划。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8条"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5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村尾排涝站) | 标准化方案制定(村尾排涝站) |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5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村尾排涝站) | 标识建设(村尾排涝站)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村尾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5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村尾排涝站) | 监测(村尾排涝站)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5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曲海水闸) | 评估(曲海水闸) | 收集和整理曲海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5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曲海水闸) | 标准化方案制定(曲海水闸) |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5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曲海水闸) | 标识建设(曲海水闸)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曲海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5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曲海水闸) | 监测(曲海水闸)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5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曲海水闸) | 维修(曲海水闸) | 铲除旧墙面、墙面批灰翻新、墙面油漆、墙身裂缝修补灌浆。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6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西塘尾水闸) | 评估(西塘尾水闸) | 收集和整理西塘尾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6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水闸) | 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水闸) |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6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西塘尾水闸) | 标识建设(西塘尾水闸)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西塘尾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6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西塘尾水闸) | 监测(西塘尾水闸)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6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西塘尾水闸) | 维修(西塘尾水闸) | 铲除旧墙面、墙面批灰翻新、墙面油漆、墙身裂缝修补灌浆。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6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牌楼基水闸) | 评估(牌楼基水闸) | 收集和整理牌楼基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6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牌楼基水闸) | 标准化方案制定(牌楼基水闸) |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6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牌楼基水闸) | 标识建设(牌楼基水闸)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牌楼基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6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牌楼基水闸) | 监测(牌楼基水闸)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6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牌楼基水闸) | 维修(牌楼基水闸) | 楼顶清理隔热砖垃圾、楼顶修补裂缝、楼顶整体防水层。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7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新昌水闸) | 评估(新昌水闸) | 收集和整理新昌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7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昌水闸) | 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昌水闸) |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7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新昌水闸) | 标识建设(新昌水闸)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新昌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新昌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7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新昌水闸) | 监测(新昌水闸)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7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新昌水闸) | 维修(新昌水闸) | 窗台四边,外墙裂缝漏水处理;外墙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7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坝头水闸) | 评估(坝头水闸) | 收集和整理坝头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7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水闸) | 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水闸) |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7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坝头水闸) | 标识建设(坝头水闸)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坝头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7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坝头水闸) | 监测(坝头水闸)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7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宏远水闸) | 评估(宏远水闸) | 收集和整理宏远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8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水闸) | 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水闸) |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8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宏远水闸) | 标识建设(宏远水闸)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宏远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8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宏远水闸) | 监测(宏远水闸)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8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宏远水闸) | 维修(宏远水闸) | 楼顶清理隔热砖垃圾、楼顶修补裂缝、楼顶整体防水层。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8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洲头水闸) | 评估(洲头水闸) | 收集和整理洲头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8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洲头水闸) | 标准化方案制定(洲头水闸) |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8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洲头水闸) | 标识建设(洲头水闸)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洲头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8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洲头水闸) | 监测(洲头水闸)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8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洲头水闸) | 维修(洲头水闸) | 窗台四边,外墙裂缝漏水处理;外墙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8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眠床涡水闸) | 评估(眠床涡水闸) | 收集和整理眠床涡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9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眠床涡水闸) | 标准化方案制定(眠床涡水闸) |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9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眠床涡水闸) | 标识建设(眠床涡水闸)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眠床涡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9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眠床涡水闸) | 监测(眠床涡水闸) |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9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眠床涡水闸) | 维修(眠床涡水闸) | 窗台四边,外墙裂缝漏水处理;外墙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9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滘联围) | 评估(滘联围) | 收集和整理堤防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9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滘联围) | 标准化方案制定(滘联围) | 堤防标准化方案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根据《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堤防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9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滘联围) | 标识建设(滘联围)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分界碑、千米桩/百米桩。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 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8条“标志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9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滘联围) | 监测(滘联围) | 每5km堤防设监测基准点1个,人工观测点3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堤防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22条“工程观测与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9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滘联围) | 维修(滘联围) | 水泥砂浆补缝:1、1:2水泥砂浆补缝,石缝间隙3~5cm; 2、含人工转运。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9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新村围) | 评估(新村围) | 收集和整理堤防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10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村围) | 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村围) | 堤防标准化方案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根据《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堤防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10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新村围) | 标识建设(新村围)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分界碑、千米桩/百米桩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 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8条“标志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0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新村围) | 监测(新村围) | 每5km堤防设监测基准点1个,人工观测点3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堤防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22条“工程观测与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03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新村围) | 维修(新村围) | 水泥砂浆补缝|(1、1:2水泥砂浆补缝,石缝间隙3~5cm;2、含人工转运)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04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评估(大汾围) | 评估(大汾围) | 收集和整理堤防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
| 1-10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汾围) | 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汾围) | 堤防标准化方案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根据《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堤防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
| 1-10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标识建设(大汾围) | 标识建设(大汾围) |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分界碑、千米桩/百米桩。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 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8条“标志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07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监测(大汾围) | 监测(大汾围) | 每5km堤防设监测基准点1个,人工观测点3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堤防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22条“工程观测与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
| 1-108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维修(大汾围) | 维修(大汾围) | 水泥砂浆补缝|(1、1:2水泥砂浆补缝,石缝间隙3~5cm;2、含人工转运) |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