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镇人民政府天王镇普法宣传标识制安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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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王镇普法宣传标识制安项目(二次)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宝鸡高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10:26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荟萃C座西单元180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2.608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7-3291866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镇街道东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917885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荟萃C座西单元18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7-3291866 |
项目概况 天王镇普法宣传标识制安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荟萃C座西单元1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J-2025-008CG.1B1 项目名称:天王镇普法宣传标识制安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6,08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天王镇普法宣传标识制安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08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6,08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文件、宣传品 | 户外宣传栏、制度牌、标识等宣传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6,085.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王镇普法宣传标识制安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王镇普法宣传标识制安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荟萃C座西单元18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一路中润国际12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一路中润国际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荟萃C座西单元1801 3.获取方式: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镇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镇街道东段 联系方式:18391788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荟萃C座西单元1801 联系方式:0917-3291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3291866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