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业务用房装修及零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5-C2-990299-ZDJS)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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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业务用房装修及零星工程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11:5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 | | 预算金额 | ¥242.05062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翔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4364841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5-45200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555号(华泰荣御一期)15幢1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5-4364841 |
项目概况 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业务用房装修及零星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5-C2-990299-ZDJS 项目名称: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业务用房装修及零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420506.2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业务用房装修及零星工程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20506.2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业务用房装修,主要涵盖医院大门(含展示墙)、检验科、药房、DR室装修及围墙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为45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供应商;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由潜在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前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注:各供应商通过新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 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原在采云平台注册的临时供应商需在新平台启用后重新注册登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无。 2.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行业为“建筑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5-4555290,0775-4564649 5.相关业务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客服电话:95763 7.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磋商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磋商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磋商人抓紧时间办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磋商人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开标地点:本次磋商将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的开标时间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5)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磋商时,需携带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6)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8.本项目不接受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磋商人参加磋商。 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5-452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555号(华泰荣御一期)15幢108号 项目联系人:刘翔 项目联系方式:0775-4364841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