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白河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具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白河县狮子湾立信财务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JX-2025-017 项目名称:白河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具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具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交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具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0)《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具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白河县狮子湾立信财务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白河县狮子湾立信财务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白河县狮子湾立信财务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2、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于上述要求的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狮子湾立信财务二楼领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白河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212号 联系方式:18909150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悦锦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居尚现代城22幢1层2211号 联系方式:1777299443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7772994437 陕西悦锦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