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格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车辆称重监控管理系统维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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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南针招标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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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溪市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车辆称重监控管理系统维护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17:1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26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9-88587103 | | 采购单位 |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溪市体育场路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679085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兰溪格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9-88587103 |
项目概况 兰溪市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车辆称重监控管理系统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gy-lxsjtysj2025196800019 项目名称:兰溪市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车辆称重监控管理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2025年重点源头货运企业清单调整维护清单,对需维护的外场清单设备进行维护工作。需维护企业18家,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开标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盖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 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6.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7.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提供报名资料,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8.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响应截止时间往前推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格式可参见附件a)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3173143276@qq.com)。 9.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请及时添加工作人员钉钉号(钉钉号:lxgy01),开标现场将在钉钉群进行全程直播。 10.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11.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兰溪市体育场路4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908558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58920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溪格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587103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5871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903507 33078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